企业信誉 常见问题 期刊大全
期刊
投稿邮箱

mlunwen@163.com

服务热线

18516839603

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:全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

发表日期 2026-01-26 09:45:14    1261

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近日正式发布通知,着重强调要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,全力推动该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朝着规范化、标准化、信息化的方向迈进,进而构建起全面、完整且准确的信用记录体系。

通知明确指出,到2026年6月底,要达成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决定等各类信用信息的全量归集目标。至2026年年底,需全面建成覆盖部、省、市、县四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体系,显著提高信用信息归集率与共享率。与此同时,同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(以下简称“部信用平台”)的优化升级工作,确保其能够有效支撑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实施。

在规范信息归集工作方面,通知提出,各地要严格遵循“谁监管、谁负责,谁产生、谁采集”的原则,对照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》,将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确认、行政奖励、行政备案以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毫无遗漏地纳入归集范围。在此基础上,积极推动把公共事业缴费信息等也纳入归集范畴,同时鼓励信用主体通过“自愿填报 + 信用承诺”等灵活方式补充完善自身的信用信息。

对于已建设相关信息系统的地方,可通过信息系统向部信用平台推送信用信息;而暂未建设相关信息系统的地方,则可在部信用平台直接填报信用信息。归集的行政处罚等信息,必须明确其失信严重程度、公示期限等属性信息,且信息格式要严格符合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等相关要求。其中,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、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以及依法不予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,仅进行归集而不予以公示。

要依托部信用平台,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,严格依照有关数据共享标准,推动跨区域、跨层级的信息互联互通,切实打通数据共享过程中的堵点与卡点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共享试点工作,积极探索标准化归集共享路径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实践经验。

通知要求,要加快建设相关信息系统,充分发挥部信用平台的枢纽作用,畅通数据共享归集渠道,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以及协同修复的能力。要严格对照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数据治理工作,及时整改不合格数据,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与规范性。要完善系统功能,积极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,全面提升业务场景的支撑能力,实现数据从采集、存储、共享到应用的一体化管理。

通知着重强调,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归集工作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定期对信用信息归集情况进行梳理,推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常态化、制度化,坚决杜绝瞒报、漏报、错报等现象的发生;完善从异议反馈到核查修正的管理机制,持续提升数据的全面性、真实性与准确性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。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